1月18日—19日,生态环境部在京召开2019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要求,总结2018年工作进展,分析当前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的形势,安排部署2019年重点工作。生态环境部部长李干杰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聚焦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标志性战役,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以优异成绩庆祝国庆70周年。
李干杰指出,2018年是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发展史上具有重要里程碑意义的一年,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提升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中国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宪法修正案将新发展理念、生态文明建设和建设美丽中国的要求写入宪法。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胜利召开,确立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成为大会的标志性、创新性、战略性的重大理论成果。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决定组建生态环境部和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系统要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坚持新发展理念,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打好打胜污染防治攻坚战;坚持全面深化改革,推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持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加快打造生态环境保护铁军。把党中央关于提升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中国的宏伟蓝图变为美好现实,让人民生活在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的优美环境之中。
在总结过去一年的工作时,李干杰说,2018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系统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强化统筹协调,狠抓督察落实,所有约束性指标年度目标任务圆满完成,达到“十三五”规划序时进度要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具体来讲,主要是做了以下三个方面工作。
第一,强化部署落实,污染防治攻坚战开局良好。一是出台污染防治攻坚战作战计划和方案。国务院印发实施《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经国务院同意,印发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渤海综合治理、水源地保护等攻坚战实施方案或行动计划。中办、国办印发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任务分工方案。二是全面推进蓝天保卫战。推动成立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完善重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印发实施重点区域秋冬季攻坚方案,开展重点区域强化监督,交办问题2.3万个。继续实施煤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持续推进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加强“散乱污”企业及集群综合整治。加快煤炭等大宗物资运输向铁路转移,全面供应国六车用汽柴油,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落实《国家适应气候变化战略》,开展低碳试点示范。三是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圆满完成全国1586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整治任务,问题整改率达99.9%。基本消除36个重点城市1009个黑臭水体,消除比例为95%。编制长江经济带11省(市)及青海省“三线一单”,印发《长江流域水环境质量监测预警办法》,组建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联合研究中心。强化太湖、滇池等重点湖库蓝藻水华防控。完成2.5万个建制村环境综合整治。四是稳步推进净土保卫战。出台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基本完成全国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持续推进6大土壤污染防治综合先行区建设和200多个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应用试点项目。制定《“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坚定不移禁止洋垃圾入境,全国固体废物进口总量同比减少46.5%。推进垃圾焚烧发电行业达标排放,存在问题的垃圾焚烧发电厂全部完成整改。严厉打击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和倾倒行为,挂牌督办的突出问题中1304个完成整改,问题整改率达99.7%。五是大力开展生态保护和修复。15个省份初步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其余16个省份基本形成划定方案。开展“绿盾2018”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国务院批准新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1处。完成2010-2015年全国生态状况遥感调查评估。命名表彰第二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和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六是严格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扎实开展核安全法实施年活动,高效运转国家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和风险防范机制。依法严格核设施安全监管,确保建设质量和运行安全。推进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企业环境辐射监测。推动中低放废物处置场规划编制。七是加强生态环境风险防范。推进全国化工园区有毒有害气体预警体系建设。发布第一批《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开展全口径涉重金属行业企业排查。生态环境部直接调度处置突发环境事件50起。规范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建设项目环境准入,依法推进项目建设。按期办结群众举报71万余件。八是不断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推动联合国气候变化卡托维兹大会取得成功,达成一揽子全面、平衡、有力度的成果。稳步推进国际公约履约。扎实推进绿色“一带一路”建设。启动“中法环境年”,推进中非环境合作中心建设。成功举办国合会2018年年会。九是大力开展宣传和舆论引导。落实例行新闻发布制度,发布《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试行)》,启动“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主题实践活动,颁授绿色中国年度人物。全国首批124家环保设施和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向公众开放。
第二,强化改革创新,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扎实推进。一是有序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机构改革。完成生态环境部组建,加强内设机构设置,加强业务支撑能力建设。31个省(区、市)挂牌成立生态环境厅(局)。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编制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在全国推开省以下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二是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出台15项重点举措,取消环评机构资质认定行政许可,简化35类项目的环评文件类别,完善项目环评审批绿色通道。出台《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累计完成18个行业3.9万多家企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加快推动货运车辆“三检合一”改革。制定《禁止环保“一刀切”工作意见》《关于进一步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监管执法的意见》。印发《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助力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的指导意见》。三是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对河北等20个省(区)开展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公开通报103个敷衍整改、表面整改、假装整改的典型案例,推动解决7万多个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各省(区、市)基本实现地市督察全覆盖。四是严格生态环境保护执法。配合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工作。全国实施行政处罚案件18.6万件,罚款数额152.8亿元,同比增长32%,是2014年的4.8倍。落实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制度,联合挂牌督办、现场督导大案要案。开展全国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五是加快完善生态环境监测体系。新建和改造1881个国家地表水水质自动站,完成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状态转换。开展2500个土壤背景点监测。严肃查处通报自动监测数据造假和人为干扰案例。六是完善法律法规标准体系。出台土壤污染防治法,修订环境影响评价法,发布5项部门规章,完成1.1万余件生态环境保护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制定144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29个省份印发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七是持续推进基础能力建设。发射高分五号卫星。加强生态环境信息化建设,顺利完成在用环境信息系统上云、建成部系统网站群、非涉密公文处理实现远程办公、所有行政审批事项“一网通办”等四大标志性成果。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清查建库、入户调查总体进展顺利。
第三,强化管党治党,加快打造生态环境保护铁军。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大动员、大培训、大调研、大讨论、大宣传“五大活动”。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完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书制度。强化机构改革后的党组织建设。打造“一图一故事”宣传教育活动品牌。稳步推进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贯彻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完善组织纪检部门动议干部信息沟通机制。联合表彰全国环保系统先进集体118个、先进工作者45名,第三次颁发长期从事环保工作纪念章。印发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的实施办法,按月调度“回头看”整改情况。组织集中整治4方面12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在全国生态环境系统开展“以案为鉴,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专项治理,制定实施“八个强化、一个优化”的整改措施。分两轮对12家部属单位开展巡视。深入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李干杰强调,2018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主要归功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归功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得益于各地区各部门的团结协作和参与贡献,也是全国生态环境系统奋力拼搏的结果。
李干杰指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正处于关键期、攻坚期、窗口期。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面临思想认识上的摇摆性、污染治理任务的艰巨性、工作进展的不平衡性、工作基础的不适应性、自然因素影响的不确定性、国际形势的复杂性等不稳定、不确定因素。但也面临难得的大好机遇。一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党中央要求坚守阵地、巩固成果,不能放宽放松,更不能走回头路,要聚焦打赢蓝天保卫战等七场标志性战役,加大工作和投入力度。这为我们推进工作提供了重要方向指引和根本政治保障。二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有利于生态环境保护。党中央要求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抓好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乡村振兴战略、区域协调发展等重点任务,将为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发挥重要促进作用。三是宏观经济和财政政策支持生态环境保护。党中央提出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重点支持三大攻坚战、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领域;落实稳健的货币政策,切实稳住有效投资,加强生态环保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建设,为强化生态环境治理提供了较好的宏观政策环境和社会预期。四是体制机制改革红利惠及生态环境保护。随着生态环境机构、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省以下环保机构垂改等改革陆续到位和生态文明建设多项改革措施落地见效,将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坚强的体制机制保障。
李干杰强调,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机遇与挑战并存,要善于抓住机遇,沉着应对挑战,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以锐意进取、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以敢闯敢干、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坚决当好保护生态环境的钢铁卫士,为守护祖国的蓝天白云和绿水青山作出我们这一代人的努力。
一是强化斗争精神,克服“四种情绪和心态”。克服自满松懈的情绪和心态,不松懈、不放松、不歇脚,只争朝夕、夙夜在公。克服畏难退缩的情绪和心态,保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信心不动摇,迎难而上。克服简单浮躁的情绪和心态,一切从实际出发,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能力导向,依法有序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各项任务。克服与己无关的情绪和心态,在打好攻坚战中找准定位,主动作为,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二是保持战略定力,做到“五个坚定不移”。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坚定不移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定不移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定不移打造生态环境保护铁军。紧紧抓住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这个核心,把该办的事情办好、把该落实的任务落实好,为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
三是坚持正确的策略和方法,落实“六个做到”。做到稳中求进,既要打攻坚战,又打持久战;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既要有坚定的决心和信心,又要有历史的耐心和恒心。做到统筹兼顾,力争同时实现 “三个有利于”,即有利于减少污染物排放,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有利于推动结构调整优化,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有利于解决老百姓身边的突出环境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做到综合施策,既要发挥好行政、法治手段的约束作用,又发挥好经济和技术手段的支撑保障作用;对企业既做到严格监管,又做到热情服务。做到两手发力,既抓宏观顶层设计,又抓微观推动落实;既抓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督促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又抓强化监督,派出帮扶工作组,帮助地方和企业解决问题。做到点面结合,紧盯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问题,集中有限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力求实现重点突破,带动整体推进。做到求真务实,坚决杜绝“数字环保”“口号环保”“形象环保”,确保实现没有“水分”的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确保攻坚战实效经得起历史和时间的检验。
李干杰指出,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一年,需要着力做好十二个方面的重点工作。
一要积极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支持和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粤港澳大湾区、“一带一路”等国家重大战略实施。继续推进全国“三线一单”编制,深化规划环评,推动重大项目环评。实施重污染行业达标排放改造。大力发展生态环保产业。制定实施支持民营企业绿色发展的环境政策举措。建立健全生态环保扶贫长效机制。
二要加强重大战略规划政策研究制定。推进“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迈向美丽中国生态环境保护战略等前瞻性研究。深化生态环境形势分析和计划调度。加强绿色税收、绿色信贷、绿色金融等政策研究。加强生态补偿、行政村环境整治等重大政策和补短板关键问题对策研究。
三要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认真落实《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强化区域联防联控,继续实施重点区域秋冬季攻坚行动。积极稳妥推进散煤治理,深入推进钢铁等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散乱污”企业及集群综合整治、工业炉窑综合整治、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实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做好消耗臭氧层物质淘汰管理。
四要全力打好碧水保卫战。全面实施长江保护修复、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渤海综合治理、农业农村污染治理等攻坚战行动计划或实施方案。开展“千吨万人”(日供水千吨或服务万人)以上农村饮用水源调查评估和保护。开展长江流域国控劣V类断面整治。重点推进未达治理目标的重点城市以及长江经济带地级以上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推进环渤海区域陆源污染治理。完成2.5万个建制村的环境综合整治任务。
五要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贯彻落实好土壤污染防治法。认真做好农用地详查成果集成,积极稳妥推进企业用地调查。深入推进重金属行业企业排查整治,推进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和试点。制定地下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深化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削减进口固体废物种类和数量。开展 “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和废铅蓄电池污染防治行动。加快推进地方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
六要加强生态保护修复与监管。全面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建设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平台。开展自然保护地人类活动遥感监测和实地核查。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筹备《生物多样性公约》第15次缔约方大会。启动第三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创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评选。
七要积极应对气候变化。落实好《“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加快全国碳市场建设,深化和拓展低碳试点。加强地方应对气候变化机构建设、队伍建设和能力建设。进一步推动气候变化南南合作。继续建设性参与气候变化国际谈判,推动和引领全球气候治理进程。
八要持续提高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水平。深入贯彻核安全法,加快完善核安全法规标准体系,协调推进落实国家核安全相关政策,推动国家辐射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深入细致做好核设施安全监管。加强放射性物品运输管理。推进历史遗留放射性废物处理处置和核设施退役治理。
九要大力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执法。启动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统筹开展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渤海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打击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严重违法行为、“绿盾”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等强化监督。系统构建生态环境风险防范体系,妥善应对突发环境事件。
十要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改革。修订审批环评建设项目目录。加快推进重点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省以下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继续推进在全国试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健全环保信用评价和信息强制性披露制度。推动实施河长制湖长制,制定实施湾长制的指导意见。
十一要提高支撑保障能力。推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等领域法律法规制修订。深入开展大气污染成因与治理等重点领域科技攻关。强化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和监测能力建设,严厉打击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基本完成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加快生态环境保护大数据系统建设。做好2019年联合国世界环境日主办国及相关活动,深入推进环保设施公众开放。启动“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国际联盟。
十二要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效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开展经常性纪律教育,坚决查处违纪和腐败问题。坚持党的好干部标准,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增强党员干部家国情怀、民族情怀、为民情怀、事业情怀,着力打造生态环境保护铁军。
会议由生态环境部副部长黄润秋主持,生态环境部副部长翟青、赵英民、刘华,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部纪检监察组长吴海英,副部长庄国泰,以及部分老领导出席会议。
党中央和国务院相关部门有关负责同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副省级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厅(局)主要负责同志,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军事设施建设局主要负责同志,生态环境部机关各部门,各部属单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