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会城市群抱团治污 到2020年,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比2013年改善50%左右

更新日期:2017-04-11    浏览次数:0

中国环境报记者周雁凌 季英德

  “2016年,省会城市群区域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平均浓度分别为75μg/m3、133μg/m3、40μg/m3、43μg/m3,同比分别改善13.8%、8.9%、24.5%、6.5%,优良天数占比47.3%,同比提高5.2个百分点。”记者近日从山东省环保厅了解到,2016年,山东省省会城市群济南、淄博、泰安、莱芜、德州、聊城、滨州7市紧紧围绕协同治污、联合执法、应急联动三项工作机制,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区域污染共治,开展联合执法

  “大气污染防治必须积极构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形成区域治霾合力。”这是山东省省长郭树清2016年10月在济南市调研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时提出的明确要求。

  为推动区域污染共治,按照统一治污政策、统一治理措施、统一治理时限和标准的要求,结合编制《山东省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二期行动计划(2016~2017年)》,山东省会城市群7市突出结构调整、点源治理、面源管控、能力建设等重点领域,提炼形成35类1820个重点项目,确保两年内建成,促进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围绕加快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山东省将改造任务逐一明确到企业、到机组设施、到具体月份,层层分解,确保落实。截至去年底,省会城市群7市已完成114台总装机3586.5万千瓦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完成率91%;济南、淄博、德州、聊城、滨州5市对总面积1164m2烧结机、总容积4250m3高炉进行提标改造。已完成7台总面积1044m2烧结机和6台总容积3745m3高炉改造任务。

  在开展季节性生产调控方面,济南、淄博、德州、聊城、滨州5市已按照国家《京津冀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措施(2016~2017)》要求,制定了电力、钢铁等重点行业企业季节性生产调控措施实施方案,并明确了调控企业清单,通过限产、停产、改燃等措施减少污染排放。济南、淄博、德州、聊城、滨州5市及时开展高架源企业在线监控设备安装联网工作,5市312家高架源企业已安装自动监控设备644个,安装率达100%;已联网644个,联网率达100%。

  2016年,山东省环保厅组织了两次省会城市群大气污染执法联动行动,共出动环境执法人员545人(次),检查重点排污单位150余家(次),督促整改环境突出问题231项,对7起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为确保联合执法效果,对省会城市群7市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后督察,对督察中发现的整改不落实问题进行了公开通报和曝光,倒逼企业自觉履责、积极整改。

  突出四大方面,确定17项措施

  为把省会城市群打造成为全省转型升级示范区、生态文明和谐区,山东专门印发了《进一步加强省会城市群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突出能源产业结构调整、工业污染治理、扬尘污染整治、机动车污染防控四大方面,提出17项措施。

  “省会城市群济南、淄博、泰安、莱芜、德州、聊城、滨州等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到2017年,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比2013年改善35%左右;济南、淄博、泰安、莱芜、德州、聊城、滨州7市的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分别达到70微克/立方米、74微克/立方米、59微克/立方米、67微克/立方米、85微克/立方米、85微克/立方米、65微克/立方米左右。到2020年,省会城市群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比2013年改善50%左右。”这是《方案》中提出的目标。

  在深入推动能源和产业结构调整方面,2017年,7市争取提前完成省政府下达的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任务,基本建立市、县煤炭应急储备配送体系及覆盖乡镇的清洁煤供应网络。到2020年,7市主城区基本实现无煤化。

  在工业污染综合治理方面,7市要组织钢铁、焦化等重点行业和各类炉窑完成二氧化硫处理设施提标改造。每年11月至次年1月,济南、淄博、德州、聊城、滨州5市水泥、铸造、砖瓦窑行业,除承担居民供暖、协同处置城市垃圾和危险废物等保民生任务的生产线外,全部停产;对燃煤发电机组(含自备电厂)未达到超低排放标准限值的,除承担居民供暖任务的机组外,全部停产;钢铁行业根据污染排放绩效水平进行排序,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实行停产;玻璃行业生产燃料全部更换为天然气、集中供应的煤制天然气或电等清洁能源。

  在扬尘污染综合整治方面,7市要将施工扬尘污染控制情况纳入建筑企业信用管理体系,建立扬尘污染防治与建筑市场诚信挂钩联动机制。2017年6月底前,全面关闭城乡结合部露天开采矿山。

  在机动车污染防控方面,从2017年7月1日起,7市加油站供应的普通柴油全部达到国Ⅳ标准;从2018年1月1日起,加油站供应的普通柴油全部达到国Ⅴ标准。

  实施联防联控,明确保障体系

  山东省要求,要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策保障,进一步健全省会城市群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

  按照“定期会商、责任共担、联动执法、共防共治”的思路,7市将健全完善协同治污、联合执法、应急联动工作机制。深化协同治污机制,针对区域共性污染问题,协同开展污染治理;深化联合执法机制,开展交叉检查和行政边界区域的执法联动,逐步将检查范围从工业污染治理拓展到油品煤质监管、机动车排气管控、秸秆焚烧等领域;深化应急联动机制,实行区域空气质量预报预警信息共享,统一预警分级,统一响应措施。

  此外,要率先建立市、县、乡三级环境监管网格,并逐步向村级延伸。要加强排污许可证监管,组织对7市火电企业及济南、淄博、德州、聊城、滨州5市钢铁、水泥企业发放排污许可证。要严格高架源环境管理,济南、淄博、德州、聊城、滨州5市所有高架源企业排放烟囱安装在线监测并实现四级联网,排放信息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要健全完善应急预案体系,统一预警及响应级别,统一应急减排措施。

  据了解,山东省政府将把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纳入省级环保督察的重要内容,对工作进展缓慢、环境质量长期得不到有效改善的进行预警通报、区域限批和行政约谈,对因工作不力、履职缺位导致未完成重点任务和空气质量改善目标的严肃问责。

来源:中国环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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