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德江作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时提出 持续加强环境执法检查

更新日期:2016-03-10    浏览次数:0

       中国环境报记者吕望舒3月9日北京报道 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今日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的报告。

  张德江指出,过去一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全面推进民生领域立法。针对社会反映强烈的雾霾频发、污染严重等大气环境问题,常委会在持续加强监督工作的同时,积极推进相关法律的修改完善工作,对大气污染防治法作出全面修订。条文由原来的66条增加至129条,使法律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可执行性明显增强。

  张德江强调,执法检查是人大监督的法定形式和重要途径。一年来,常委会共检查了水污染防治法等6部法律的实施情况。委员长、副委员长担任执法检查组组长,带队赴地方开展监督检查,在常委会会议上作执法检查报告,主持常委会专题询问。注重加强跟踪监督,在2014年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听取审议相关报告的基础上,2015年专门安排听取审议国务院关于研究处理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情况的反馈报告,持续推动加强和改进相关工作。

  在谈到今年常委会的主要工作时,张德江指出,2016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将会加强对法律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环境保护法、食品安全法、水法等6部法律的实施情况;结合审议环境保护法等3个执法检查报告开展专题询问,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开展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专题调研。

来源:中国环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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