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印发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到2035年美丽山东建设目标基本实现

更新日期:2022-02-18    浏览次数:0

“到2030年,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取得重大进展,基本形成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和高质量发展的产业体系、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山东半岛城市群龙头作用明显增强、示范引领作用更加突出。”这是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日前印发的《山东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中提出的发展目标。

《规划》分为发展背景、总体要求、建设黄河下游绿色生态廊道、实施环境污染系统治理、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全力保障黄河下游长治久安、增强科教创新发展动力、构建特色优势现代产业体系等十三章。

据了解,规划范围覆盖山东省全域,重点是黄河干支流流经的9个设区市和相关县级行政区。规划期至2030年,分两个阶段推进实施,第一阶段为“十四五”时期,即2021年至2025年,第二阶段从2026年至2030年。中期展望至2035年,远期展望至本世纪中叶。《规划》是山东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指导性文件,是编制专项规划、制定相关政策、实施重大工程的重要依据。

到本世纪中叶,黄河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实现现代化

黄河山东段长628公里,占黄河总长度的11.5%,从东明县入境,流经菏泽、济宁、泰安、聊城、济南、德州、滨州、淄博、东营等9市,在东营市垦利区注入渤海。山东是黄河流域唯一河海交汇区,是下游生态保护和防洪减灾的主战场,在动能转换、对外开放、文化传承等领域独具优势,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潜力巨大。

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上升为重大国家战略,为山东省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拓展发展新空间,厚植发展新优势,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历史机遇。

《规划》确定的主要原则为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量水而行、节水优先;坚持发挥优势、突出特色;坚持动能转换、龙头引领;坚持统筹谋划、协同推进;坚持改革创新、开放合作。战略定位为黄河流域绿色生态大廊道、黄河长久安澜示范区、黄河流域科教创新生力军、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增长极、黄河流域改革开放先行区、黄河流域文化“两创”大平台。

《规划》提出,到2035年,基本建成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生态环境质量和生态服务功能根本改善,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美丽山东建设目标基本实现。黄河防洪减灾能力显著提升,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全国领先,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

到本世纪中叶,黄河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实现现代化,形成全方位对外开放新格局,建成新时代现代化强省,生态环境优美和谐,发展质量全国领先,率先实现共同富裕,山东黄河流域成为展现“造福人民的幸福河”的亮丽风景线。

建设黄河下游绿色生态廊道,实施环境污染系统治理

《规划》提出,建设黄河下游绿色生态廊道。牢固树立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理念,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建设以黄河三角洲湿地为主的河口生态保护区,促进黄河下游河道生态功能提升和入海口生态环境改善,实现生态保护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实施科学、精准、依法治污,纵深推进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统筹推动水污染、大气污染、土壤污染综合整治,大幅减少黄河流域主要污染物排放,有效增加优质生态环境产品供给。统筹推动水污染治理,综合整治流域污染,深度治理工业污染,全面治理城乡生活污染;深入开展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强化源头污染防控,开展重点领域污染治理;切实加强土壤污染综合治理,全面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开展固体废物和地下水综合整治;大力推动污染治理一体化,建立陆海统筹的生态环境治理机制,建立健全流域协同治理机制。

要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全面实施深度节水控水行动,强化水资源总量红线约束,不随意扩大用水量,优化水资源调配体系和机制,大力发展节水产业和技术,确保有限的黄河水资源发挥最大效益。坚持根治水患、防治干旱,以黄河干流、蓄滞洪区、支流河道为架构,加快实施防汛抗旱水利提升工程,开展“二级悬河”治理,强化综合性防洪减灾体系建设,全面提升水旱灾害综合防治能力,加强黄河岸线资源管控,构筑沿黄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稳固防线。

要加强科技创新前瞻布局和资源共享,着力优化教育结构,促进人才链与创新链深度融合,构建区域创新生态系统,打造黄河流域科教创新高地。要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发挥农业特色优势,创新体制机制,构建高水平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建设生态美丽宜居乡村,全面提升农业农村现代化水平。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稳妥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发展乡村休闲旅游,融入山水林田湖草自然风貌,绘就多彩“齐鲁风情画卷”。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分类有序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开展新一轮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巩固提升工作。

《规划》确定,坚持改革牵引,突出体制机制创新,充分激发发展活力。率先在黄河三角洲、东平湖等重点区域,开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加大沿黄地区生态补偿力度。进一步规范和推动排污权交易试点工作,加快推进用能权交易。完善跨市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实现对流域内生态环境保护执法“一条线”全畅通。建立流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提升生态环境应急响应处置能力。

完善法治保障体系,建立健全目标责任制

《规划》指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是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重大国家战略,使命光荣,任务艰巨,前景广阔。要提高政治站位,抢抓战略机遇,强化责任担当,锐意进取、开拓创新,真抓实干、久久为功,努力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中走在前列,更好发挥龙头作用。

山东省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要加强总体设计,制定工作规则,研究审议重大问题和重大政策事项,统筹指导、协调推进重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发展改革委,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推动规划实施和重大政策事项的组织协调、督导落实等工作,确保在2025年前取得明显进展。

要组织编制生态保护和修复、环境保护与污染治理、绿色生态廊道、水安全保障、文化保护传承弘扬等专项规划,研究出台配套政策和综合改革措施,形成“1+N+X”规划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山东省黄河三角洲生态保护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立法工作,完善法治保障体系,依法规范对黄河保护治理产生影响的各类行为。加强统筹,推动建立与沿黄省区交流合作机制,共同协商解决跨区域重大问题。

《规划》提出,支持社会资本建立黄河流域科技成果转化基金。统筹整合国土治理、环保、科技、水利、基本建设、文化等相关领域资金,支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建立市场化、多元化投融资机制。实行“标准地”供给改革,深化“亩产效益”评价改革。

《规划》强调,建立健全目标责任制,明确责任主体,制定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时间表、路线图,确保规划顺利实施,任务如期完成。发挥重大项目的关键支撑作用,建立重大工程项目协调推进机制,完善立项、用地、环评等前期条件,实现“竣工一批、开工一批、储备一批、谋划一批”。加强分类指导和动态管理,定期调度督导,组织开展评估,结果作为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引导各类市场主体积极参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及时总结、宣传、推广先进经验典型,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抓好大保护、协同推进大治理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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