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1日,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主持召开部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十四五”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控的意见》(以下简称《防控意见》)。
会议指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环评与排污许可工作,习近平总书记专门作出重要批示,为做好相关工作提供了重要指导和根本遵循。“十四五”时期环评与排污许可工作要强化问题导向,深化改革创新,进一步夯实基础,为高质量发展守住底线把好关。要完善“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健全以环评制度为主体的源头预防体系,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要强化与执法、督察衔接,加大信息化等保障力度,充分发挥源头预防和过程监管效能。《实施方案》是“十四五”时期推进环评与排污许可工作的施工图,要抓好宣传解读,做好任务分解,加强协调配合,稳步推进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会议强调,重金属污染直接影响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群众健康。“十三五”时期,我国重金属污染防控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但污染问题仍然突出,重金属污染事件时有发生。“十四五”时期重金属污染防控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有效防控重金属环境风险为目标,以重点重金属污染物减排为抓手,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切实维护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群众健康。制定实施《防控意见》,是进一步强化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控制、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具体行动。要认真总结经验,将“十三五”重金属污染防控实践中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转化为制度机制。要强化统筹协调,突出重点防控的污染物、行业和区域。要坚持标本兼治,实施源头预防、过程阻断、末端治理的全过程综合防控。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生态环境部纪检监察组组长库热西,生态环境部副部长叶民、邱启文,总工程师张波出席会议。